学术不端行为政策和程序
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信息可在 GVSU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录 或者在 锚 学生的权利和责任 (见第5节).第1和第6条.1).
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 (电子邮件保护).
有关解决课堂学术不端行为的详细信息, 请观看这个有用的视频.
斯图5.1:学术不端行为政策
5.1学术不端行为
学术不端行为被定义为任何行为或行为,歪曲一个人的贡献或任何学术成果提交学分, 评价, 或传播. 以下行为与大学社区的价值观相矛盾,将在锚下采取行动. 这包括但不限于:
5.1.1作弊
尝试使用材料, 信息, 或未经导师授权从事学术工作的艾滋病患者.
5.1.2勾结
未经授权与他人合作准备学分的学术作业, 以及与他人合作违反任何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.
5.1.3双重提交
提交之前已经评分的作业, 或同时提交一门以上的课程, 未经学生想要提交的课程的导师授权.
5.1.4伪造和捏造
伪造: 操纵研究材料, 设备, 或过程, 或更改或省略数据或结果,使研究不能准确地在研究记录中表示.
制造: 编造数据或结果并记录或报告.
5.1.5剽窃
拨款的, 购买, 作为礼物接受, 或以任何方式获得全部或部分可归因于其他来源的材料,而没有任何原始来源的指示或引用, 包括单词, 句子, 的想法, 插图, 结构, 计算机代码, 以及其他表达方式或媒介, 并将这些材料作为自己的学术作品呈现出来,以获得学分或与课程相结合, 课程, 或学位要求.
斯图6.1:学术不端程序
6.1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程序
OSCCR与所有GVSU教师合作解决学术不端行为问题. 学术不端行为程序适用于课程中发生的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指控, 学习计划, 或研究. 违反本定义之外的学术诚信标准的行为将按照第6节中定义的一般行为程序进行.2.
6.1.1讲师职责
如果导师怀疑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, 教师必须通知学生并与学生会面讨论事件. 根据会议的结果, 教师可能会发现没有学术不端行为,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. 如果老师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,老师想要施加学术处罚, 讲师必须向OSCCR报告此事,并提供足够的证据/相关信息来证实他们的发现, 并建议对所施加的学术处罚如下:
•施加额外的课程要求.
•要求学生重做相关作业.
•降低学生在相关作业上的分数.
•作业、测验或考试不及格.
•整门课程不及格.
6.1.向学生行为和冲突解决办公室报告学术不端行为
收到欧洲杯押注网页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行为报告后, 冲突解决协调人(CRF)将审核文档, 与学生见面, 如有必要,也请指导员指导, 作出下列决定之一:
- 6.1.2.1 如果CRF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无法得到证实, 不会采取任何行动.
- 6.1.2.2 如果CRF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主张得到证实,并且学生接受违反主播的责任, 学生可以放弃听证的权利,接受适当的恢复措施. 评审委员会可决定采取下列行动之一:
•接受导师的推荐.
•调整教练的建议.
•评估适合当前学术不端行为的其他补救措施.
•在审查学生的行为记录后,评估额外的恢复措施.
- 6.1.2.3 如果CRF发现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学生从事了学术不端行为,并且该学生不承担违规行为的责任, CRF将与学生和教师合作,将此事提交听证会.
6.1.3听证程序
听证主任将遵循第6条规定的程序.2.4.2,并将按照第7节中的程序分配.1.
6.1.4上诉程序
上诉专员将遵循第6条规定的程序.3,并将按照第7节中的程序分配.2.
6.1.5最终决议
在问题得到最终解决之前,导师或学校不会采取任何纠正措施或恢复措施, 通过大学的行为程序.